2025-2026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

  • 张时雨
  • 日期:2026-04-24
  • 113

各位老师、同学:

为更好地贯彻落实《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5-2026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》中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,做好环境材料中心(高年级)2025-2026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方案设计如下:

一、参评学生

学籍在环境材料中心的在学博士研究生和高年级硕士研究生(含2026年春季毕业生)。

二、分配名额

2025-2026学年环境材料中心优秀学生评选名额为:“三好学生”5名,“优秀学生干部”1名,“优秀毕业生”1名,不互相包含

注意:

  1. “三好学生标兵”为“三好学生”中的最高荣誉,不再推荐为“三好学生”;
  2. “优秀毕业生”人选必须是曾荣获过“三好学生标兵”“三好学生”或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荣誉称号的学生;
  3. 如曾获得过优秀学生的再次申请参评,其获奖成果材料不可重复申报使用
  4. 已毕业的2026年春季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。
  5. 此前已获得“优秀毕业生”荣誉称号,但因各种原因延期至今年毕业的学生不再参评本年度的“优秀毕业生”;
  6. 建议每位同学重点申报1个荣誉称号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根据《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》(校发学字〔2024〕83号)文件中相关规定及要求执行。

(一)“三好学生”的评选条件:

  1. 热爱祖国,崇尚科学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
  2. 学风端正,勤奋学习,勇于创新,成绩优良;
  3. 友爱互助,尊敬师长,关心集体,乐于奉献;
  4. 明礼修身,勤俭节约,热爱生活,积极向上。

(二)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的评选条件:

  1. 本学年担任校部高年级学生干部满一学期,并符合“三好学生”基本要求;
  2. 积极为中心和学生服务,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;
  3. 工作能力较强,业绩突出,受到学生的拥护。

(三)“三好学生标兵”的评选条件:

  1. 符合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的基本要求;
  2. 学习成绩优异或在科技创新中有出色表现;
  3. 在思想品德、人格修养等方面,得到公众好评。

(四)“优秀毕业生”的评选条件:

  1. 为评选年度应届毕业生;
  2. 在学期间至少一次获得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三好学生标兵”或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荣誉称号;
  3. 各培养环节考核优良;
  4.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(尚未答辩者,由导师出具证明);
  5. 在学术、科研、创新创业大赛、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、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;
  6. 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,献身国防事业,投身科技自立自强等岗位,自愿到边远地区、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。
  7. 获评“优秀毕业生”的学生,自动获评当年度“北京市优秀毕业生”称号
  8. 根据北京市教委最新规定,在本次审核“北京市优秀毕业生”资格时,将以2026年6月30日学信网毕业学历注册数据为依据。由于我校获评校级“优秀毕业生”的学生自动获评“北京市优秀毕业生”,2026年春季、夏季批次毕业生获评“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毕业生”后,自动获评“北京市优秀毕业生”;2026年秋季批次毕业生只获得中国科学院大学“优秀毕业生”称号,无法获得“北京市优秀毕业生”称号。

四、在学期间,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取消优秀学生评选资格:

  1. 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;
  2. 不遵守学校、中心、资环学院管理规定及被点名通报者;
  3. 不遵守实验室、宿舍等安全管理规定者;
  4. 学习成绩未及格者;
  5. 公共服务方面不服从中心安排者;
  6. 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低造成负面影响,或党支部评议结果较差的党员。
  • 评选程序
    1. 组织管理

根据学校的规定,成立环境材料中心优秀学生评审小组负责组织本次评优工作,评审小组组成如下:

组长:郝郑平

成员:中心党政领导、教职工代表、高年级班干部。

  1. 具体实施

具体实施班级的评优工作由班主任总负责。班级成立班级评选小组,制定班级评优实施细则,负责评优方案的制定、通知、组织、唱票、统计等事宜,根据《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条例》精神和本实施办法组织评选。班主任及时协调处理班级评优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。

(1)班级确立班级评优小组,并制定工作开展细则,在班级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中心。

(2)申请评优的学生如实填写《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申报表》,并附相关证明材料,经导师同意后申报,于4月27日前提交电子版至zhangsy@ucas.ac.cn,由班长上报中心进行初审,中心公布初审通过的申报人信息。

(3)班级内进行优秀学生初评。各班坚持“公平公正、民主评议”原则,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由班级成员对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班级推优名单.

(4)中心评审小组终评。召开中心评审小组会议审议“三好学生”和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班级初评名单;同时,“优秀毕业生”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推优名单。

(5)全部推优名单在中心网站公示5天,无异议后上报学校。

六、日程安排

4月27日前 班级组织提交报名材料

4月30日前 班级完成优秀学生评选工作,并上报班级遴选名单

5月9日前 中心组织投票选举及名单审议,确定最终推优名单

5月9日-5月13日 名单在中心网站公示5天;

5月14日前:获评“三好学生标兵”的学生,将《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》纸质版及相关材料交至中心行政管理办公室(学园四507);

5月14日前:中心统一在网上填报评优结果并将纸质材料上报学校。

七、联系方式

1.咨询及材料报送联系人

张时雨,69672977,zhangsy@ucas.ac.cn

2.如有投诉意见需实名据实向中心评审小组反映

联系人:郝郑平, 69672982,zphao@ucas.ac.cn

附件1-3:2024-2025学年中国科学院大学(高年级)优秀学生申报表;

附件4:中国科学院大学“三好学生标兵”审批表;

附件5: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。

中国科学院大学环境材料与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

2026年4月24日